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四版: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心理矫正思想引导
通讯员 陈海雁 文/摄

  兰溪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注入教育、挽救、感化的理念,增设帮教程序,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加强心理矫治,努力提高帮教对象教育改造成功的机会。日前,该院少年法庭法官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方胜平老师前往看守所,会同看守所管教人员、检察院监所科工作人员及家长一起,对因盗窃犯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祝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和思想引导。